迪庆州司法局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促进司法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2 17:02:30

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杨映松)迪庆州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四个着力”和落实“六个服务”,就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动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

突出“四个着力”,强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

着力队伍建设“三抓实”

一是抓实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配齐配强机关、律师党支部书记、委员、联络员,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局党委每半年听取、研究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二是抓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创新主题活动,创新学习方式,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三是抓实督查工作。扎实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带头”活动,对全州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专项资金使用、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强化教育整改。

着力阵地建设“三强化”

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新建州、县两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合理设置和建设党员活动室,全州26个基层司法所设置了规范的“四室一站”业务用房,认真实施以“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内容的“三个一”工程项目,配齐配强法律服务工作者31名。二是强化服务设施建设。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开通服刑人员探视系统,设立党员学习教育电教室,开通会议视频系统。三是强化服务标识运用。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标识延伸运用到指示牌、岗位牌、上墙制度等载体,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影响面。

着力体系建设“三健全”

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二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分片、分块组建六大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建“六大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面向贫困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农民工六大群体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组建成立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劳资劳务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规范机制建设“三确保”

一是确保保障有力。采取建立自我投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钱办事”。二是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三是确保运转有序。实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问责制,规范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和流程31项,建立完善党内制度12项、单位规章制度37项,梳理9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党员承诺制,组织开展每季度党员评星活动。

把党建工作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四项基本职能融合,使党建、业务工作“1+4”同频共振。

落实重大决策抓改革。

一是狠抓《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云发﹝2013﹞2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改革思路,采取面对面集中教育和特殊人群劳动就业指导、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推行手机定位监控以及成立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等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范,致力实现“帮教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目标。三是稳步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引进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督。

规范法律服务促发展

一是在全州律师、公证行业推行“四零”、“二一二”工程,不断规范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在检察环节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意见(试行)》等多项措施,及时召开州律师协会与检察官、法官协会联系会议。二是把律师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全州8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8家。三是全面实施“法律服务进一线”和“公证公信力建设”专题活动,加强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公证和涉外公证。近年来,全州3个公证处受理国内公证3059件,出证2928件,受理涉外公证78件,出证78件。四是全面实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组织开展本州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推行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网上报名,认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发证备案工作,已有283名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创建法治环境保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践行法治的关键,加强对寺院僧尼、流动人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寺庙、送法进牧场、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广泛宣传与“四州战略”、“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继续坚持和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采取“流动党校”、“三下乡”、“四送一创”等方式。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4+1”模式,认真落实“以案定补”机制,积极开展社区(村)网格化建设,建立接边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制,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排查。三是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求,推动律师参与法庭、社区调解和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近年来,办理各类案件647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885人次,调解纠纷306件,妥善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敏感案件。

拓展服务范围惠民生

一是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为突破口,加大《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成立迪庆州法律援助基金会,争取公益彩票法律援助资金,设立无障碍通道,开通政务服务查询平台和“96128”政务专线,将就医、就学、就业等生产生活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和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创新开展水电水利移民维权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近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件,解答法律咨询5631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69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设立工作站点,积极开展六大公益法律服务和“三个一”工程项目,为全州各村委员会(社区)提供法律顾问,帮助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代理法律事务等法律服务工作,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

服务基层群众强基础

一是紧紧围绕“四群”、“千促”等主题活动,落实处级领导干部挂村联户“四个一”,科级及以下干部结对联户工作。近年来,帮助解决扶贫点基层政权建设、危房改造、道路建设、党员活动室修缮、通讯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近100多万元。同时,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下派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和“千促”工作队员。二是组织机关、律师事务所35岁以下干部职工组成志愿者,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谢法律文书,将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突出党员关爱激活力

一是保障党员权利。建立落实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党内情况反映制、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深化党务公开,推行党员议事会、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班子成员等制度,强化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诉求渠道,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党内关怀。整合工会经费和支部党费等资金,建立党内关怀专项资金,完善党内关怀机制。推行党组织对党员及干部职工“四必访”制度等,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有力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