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即将实施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9 16:58:51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洪程)在日前召开的维西县供销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开始实施,成为维西县供销社联合社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章程》(草案)是规范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处理县联社与成员社关系的重要依据。《章程》(草案)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等文件为依据,深刻分析供销合作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的。

《章程》(草案)分八章共四十二条,分别为:总则、职能任务、成员社、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财务和财产、附则。突出县联社作为“联合组织”的特性。

章程第二条规定“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为农服务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担负着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服务、监督和建设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的要求。

《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县联社的宗旨。供销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三农”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重要责任,确定了县联社的职能和任务。

《章程》(草案)体现了开放办社的思想。按《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供销合作社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搭建服务平台。 明确了全县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的权利。《章程》(草案)规定:“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是县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县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明确了全县代表大会的职权,规定了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对理事会规定了七项职权、对监事会规定了九项职权。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