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乡出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交叉考核办法》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4 10:29:59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洪程) 日前,维西县永春乡出台并落实《环境综合整治交叉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优美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政务环境和旅游环境。

《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的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按照永春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审定。

考核采取交叉检查、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由乡纪委、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乡督查组组织1次考核的方式进行,并按月通报情况各村实行交叉检查方式,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检查组由乡纪委、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各村“两委”共同组成。各村在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于每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送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乡督查领导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该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含6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