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 严守底线 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7 09:25:52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具体体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准则》和《条例》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准则》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树立了全体党员应当模范遵守的道德标准,确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身体力行的自律准则。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准则》的标准,检验自己的行为,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树立廉洁形象,培养良好家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作出纪律规定,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重在立规,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守住纪律底线,增强对违纪违规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的自觉追求,用党规党纪汇聚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准则》正面倡导的道德标准,还是《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都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都是基于党章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而来,是一名合格党员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遵循。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是“总规矩”的具体化,每一名党员都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基本遵循,在廉洁自律上自觉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准则》提出的道德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而是“踮踮脚”“伸伸手”就能摸到的;《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也并非不近人情,而是按照党性指引即可避免“踩雷区”“闯红灯”。

当前,“十二五”即将圆满收官,“十三五”就要扬帆起航。“十三五”,我们肩负着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三大历史责任”。要肩负好“三大历史责任”,实现既定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字当头、廉字托底,以严正己、以实导行,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的干部队伍,关键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坚强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续用力正风肃纪,通过广泛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全州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干部精神状态和面貌呈现出新气象。但是一些作风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创业不实、做人不实、忠诚不够、干净不够、担当不够等问题,要使改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愿,就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两部法规,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廉洁奉公、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汇聚起实现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的磅礴力量。

学习贯彻,首先是学。《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学习贯彻的要求和相关部署,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州委要成立《准则》和《条例》宣讲团,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准则》和《条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原原本本传达到迪庆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组织广大党员逐条逐章、逐字逐句学习文本,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并通过组织撰写学习文章、举办专题讲座、开办专栏、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引导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自觉遵守、严格贯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坚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两项法规要求上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全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抓得不力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讲讲”、“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拿出实招、狠招、硬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要抓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绝不允许突破底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反腐败各项措施,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把贯彻落实两部法规作为基本职责来抓,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导压力,对照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要围绕着力解决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等突出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增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深化“三转”,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全力支持纪委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 “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做纪委的坚强后盾。

迪庆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的前沿,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对于迪庆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从纪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在迪庆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牢牢守住党纪条规的底线,真正做到纪挺法前、纪严于法。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曝光力度,推动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权威。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中共迪庆州委书记 訚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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