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4 08:59:12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启光 实习生 杜海燕) 近日,州人民政府出台《 迪庆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我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方案》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州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地关爱保护。

总体要求: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力争到2020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明显减少。

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的法制、家庭责任教育和监护指导,强化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顾和有效管护,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强化县(市)、乡两级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及劝返复学责任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强化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日间照料、亲情陪伴、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课业辅导、假期营地活动等关爱服务。强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县(市)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和关爱行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统一指挥、信息畅通、流程清晰、职责明确、转接有序、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反应和处置机制,强化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调度,对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害儿童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快速处置、实时公布信息、不留盲区。建立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分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落实监护干预机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等法律手续。三是通过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农民工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方案》还从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强化管理、激励问责、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具体的保障要求。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