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督导组到我州督导澜沧江水系河长制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3 09:16:07

孙乔宝带队

10月30日至31日,省政协督导组到我州督导澜沧江水系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此里取次 摄)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此里取次) 10月30日至31日,省政协督导组到我州督导澜沧江水系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孙乔宝带队,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新生汇报工作并陪同督导。

督导组深入维西县实地查看澜沧江水系迪庆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阅河长制工作台账,听取我州汇报。

据了解,迪庆地跨金沙江、澜沧江两大流域,境内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有221条“两江”一级支流,94个大小高原湖泊,全州水资源总量为119.67亿立方米(不含过境水量),人均水资源量为39996.65立方米。澜沧江在迪庆境内流经德钦、维西2个县9个乡镇,流程274.9公里,径流面积6608平方公里,分布有29条流域大于50平方公里的支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实行四级河长制的原则,澜沧江迪庆段设有1个州级河长、2个县市河长、9个乡镇级河长、38个村级河长。2016年,我州完成《迪庆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总投资为86.48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79.20亿元。全州为抓好澜沧江水体保护,坚持源头严防,对澜沧江(迪庆段)严格执行Ⅱ类水体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直接排入澜沧江的情况开展通报、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流域水体达标。加强澜沧江沿岸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杜绝私自设置排污口、超标准排放等污染水资源的行为。

听取汇报后,督导组要求,要完善相关机构,尽快摸清家底,保证数据准确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间要加强合作,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制度政策、监督考核“四个到位”。

刘新生表示,我州将严格按照督导组的要求,保护好澜沧江(迪庆段)流域,努力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及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到2017年底,全州将全面建立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加快制度政策措施出台工作,完成三个主要技术支撑方案(河湖分级分类管理名录、监测评价、信息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立河湖库渠监测体系,加强河长制机构队伍建设,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澜沧江(迪庆段)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要求,层层落实各级河长职责,组织领导下级河长、联系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澜沧江(迪庆段)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目标。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