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1 09:57:38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迪庆州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深入不够,存在学习不全面、不系统,标题式学习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邀请州委党校专家为大家讲专题党课,积极参加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活动。制定了《迪庆州审计局2018年“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迪庆州审计局党支部2018年党员学习计划》,研究出台《2018年迪庆州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健全完善《中共迪庆州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学习和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社会舆情。

(二)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攻坚克难和担当精神不够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迪庆州审计局学习制度》。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中共迪庆州审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宪法、审计法律法规、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及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结合全州优秀项目评选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审计机关内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和深入推进遵守宪法及法律、应用宪法及法律和严格执行宪法及法律工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谋划、协调、统筹和落实,按照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强化队伍建设,突出任务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及“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履职尽责不够,主体责任担当不到位,工作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修改完善《中共迪庆州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契机,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健全完善《迪庆州审计局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制定出台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缴纳日,督促党员自觉、主动交纳党费。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不够,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没有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不具体,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方向,以过硬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制定出台了《党组成员党内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严格,动议程序、民主推荐、公示等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考察了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考察过程中,不折不扣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严实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和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下发《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迪审发〔2018〕35号)和《迪庆州审计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迪审发〔2018〕36号)。采取班子成员讲党课、专题讨论、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以审计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学风、文风等细节抓起,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严格执行《迪庆州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迪庆州审计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政府审计费用计费暂行规定》《迪庆州州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和《迪庆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制度,认真查找在项目审计、中介服务等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执行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前准备不充分、议事会议记录不完整、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不充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利用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对班子成员开展教育提醒,提高党组凝聚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修改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制度。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及整治“四风”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迪庆州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迪庆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报销票据的审核。组织学习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迪庆州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迪庆州审计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根据现金管理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健全完善了《迪庆州审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迪庆州审计局公务接待制度》《迪庆州审计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迪庆州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迪庆州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迪庆州审计局审计业务购买社会服务事项制度》《迪庆州审计局审计成本控制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和政策落实上还有一定差距,脱贫攻坚措施不够具体”的整改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攻坚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省委、州委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定位上。充分发挥审计部门优势,立足挂包村实际,立足帮根本、帮长远,在引才引智、争取政策、获得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帮扶,帮助挂包村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分批次赴挂钩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积极解决精神贫困的问题,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思齐思进思干”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驻村队员从严要求不够,驻村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坚持标本兼治,锻造脱贫攻坚队伍,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长期在扶贫村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坚持从严管理与宽容保护相结合,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定期不定期到扶贫村检查工作队员在岗和开展工作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7-8224814;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迪庆州审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00;电子邮箱:yndqaudi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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