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0 09:43:28

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自户口所在地乡镇通告采集时间起至2018年12月1日之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乡镇设置的集中采集点进行采集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责任编辑:马建军 实习生 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