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经验受关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杨勇 发布时间:2019-01-29 09:44:44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去年,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1月27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首日“代表通道”上,作为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州代表陈群接受媒体采访并就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经验进行了介绍。

    陈群说,迪庆作为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8.99%,境内居住着以藏族为主的26个民族,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元文化交融是我州的一个特点。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全州各兄弟民族共同生产生活,不断交流、交往、交融,早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陈群介绍,做好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意义重大,总结多年的经验我州主要实现了六个着力。一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出台了《关于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形成了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格局。二是着力促进跨越发展。多年来,全州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目前香格里拉市和德钦县也有望实现脱贫摘帽,保持了示范区建设的良好势头。三是着力打造示范典型。通过先后实施两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全州已有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表彰,以点带面推动了示范区建设。四是着力改善民生。通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惠民政策,如14年免费义务教育、城乡基本医疗全覆盖等,让各族群众共享示范区建设成果,有力推动了示范区建设。五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关心下,截至目前,全州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中少数民族占到总数的78.57 %,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六是着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我州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20余家中央驻滇及省级新闻媒体参与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安永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