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面向社会征集香格里拉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1 11:30:5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公安部和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现将征集线索范围通告如下:

一、长期盘踞在客运站、学校、农村集市等场所周边区域从事非法营运、欺行霸市、强拉硬拽、收取保护费的行霸、路霸;以非客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干扰正常营运秩序,且纠集人员对抗、暴力威胁执法检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合法经营的客运车、网约车等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围攻或打砸、围堵合法经营的客运车、网约车,干扰正常营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采取打、砸运输工具或以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货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全市范围内一定区域、路段有组织性地阻挠执法,如组织货运车辆集体超载、恶意堵路、集中闯卡、纠集多人多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在公路沿线盗抢机动车燃油、故意浇油、偷盗毁坏交通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停车场经营、机动车修理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利用交通事故“碰瓷”敲诈勒索、发生死亡事故恶意教唆、指使死者家属纠集人员敲诈、勒索或者阻扰交警执法、故意制造事故现场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多次或者具有团伙性质买卖或使用盗抢、报废、拼组装等来历不合法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次或者长期有组织地进行飙车,严重扰乱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长期盘踞在道路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单位周边进行非法中介、强行代理、高价代办、买分卖分等妨害行政管理秩序、影响执法公信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在道路交通管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领域内外勾结,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

十、车辆发生事故后,施救、修理等行业以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恶意敲诈、勒索、恐吓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各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认真受理每一条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其个人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个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凡是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联系单位: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举报电话:0887-8222815 0887-8228198

举报邮箱:152562038@qq.com

信件投寄地址: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定路15号)  邮编:674499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