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强化”推进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胡金花 发布时间:2020-04-23 09:30:40

香格里拉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建设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五个强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创建工作。迪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创建示范州全过程,强化政治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将创建示范州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组长,州级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州级51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抽调人员充实力量。三县(市)和州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2019年,在全州范围内召开了4次创建工作专题部署和推进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州创建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凝聚了创建工作合力。

强化政策支撑,精准谋划创建工作。迪庆坚持把创建工作放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谋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云南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按照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迪庆实际,制定实施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州创建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强化宣传教育,凝心聚力创建工作。迪庆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教育,喊响做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创建示范州成为全州上下共同的奋斗目标。2019年,成功举办“迎新中国70华诞 促民族团结进步——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深化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全州城市乡村、公路沿线均合理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永久性标识、墙绘、灯箱广告等,广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不断增强全州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铸牢全州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创建示范州营造了良好氛围。

强化载体创新,典型引领创建工作。2013年以来,我州先后实施3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推进示范县(市)、乡(镇)、村(社区)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形成了一大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全州有5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3个村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同时,在国家民委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增加创建“进军营”“进医院”“进旅游景区”活动,切实把深入开展“九进”活动作为我州创建示范州的主阵地、主渠道。2019年9月,州委州政府命名了10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和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着重建设了20个有迪庆特色、迪庆亮点和迪庆品牌的示范典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编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创建工作彰显大众化、实体化、人文化、工程化、项目化,深度融入到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强化保障措施,跟踪问效创建工作。我州持续加大创建示范州资金投入力度,2018年以来,州级财政将创建示范州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为深入开展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建立了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创建示范州工作纳入全州目督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督促和年度考核,有效提高了全州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稳步推进,2019年9月通过了省级初评暨全省互观互检,为申报“国考”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