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婚姻家庭烦事民法典能帮我们解决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9 08:43:02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全方位照顾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从物权、继承,到合同、侵权责任……可谓包罗社会万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民法典的出台,让很多平时生活中颇具争议的“婚姻家庭烦事”有了明确的“说法”。不信,咱们挑几条看看——

麻烦: 离婚率高,家庭如何稳定?

案例: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就放狠话、闹离婚。很多不理智的婚姻破裂甚至因为一点小事、一时赌气,就让原本和谐共处的家庭关系分崩离析。

民法典: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麻烦: 婚内单方举债,离婚后谁还钱?

案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会碰到一方瞒着另一方,私自以个人名义借钱举债用于超出家庭生活需要以外的目的。比如,擅自借钱去投资炒股等,这种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 (州委普法办)

(何帝龙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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