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富等14人涉黑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7 09:21:58

杨某富,绰号“杨老虎”,系黑龙江省勃利县林业局中层干部。2001年起,杨某富纠集被告人秦某、汪某洲等9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勃利县区域内称霸。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300余万元。此外,还公然对抗政府执法行为,组织10余人殴打、侮辱执法人员。该组织长期在勃利县境内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损害执法部门权威,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某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条:该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 (州扫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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