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歌唱响雪域高原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09:10:14

——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综述

● 石显尧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两次赴云南考察时都殷切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这是为云南确定的新坐标、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

    迪庆作为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也是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地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迪庆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高度重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性地开展具有“迪庆特色”的民族工作,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大局,为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

    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在迪庆州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村的天主教堂门旁,有一个藏传佛教玛尼堆。每逢周末,村子里信仰天主教的群众都会到教堂做礼拜。他们不懂英语,有些甚至连汉语也不懂,却能用藏语虔诚地唱着赞美诗,为亲朋好友祷告。

    长期以来,茨中村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群众建立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团结进步、互帮互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这仅仅是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始终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动权,形成全州上下齐心协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格局。

    迪庆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迪庆州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深入。

    全力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作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和全省欠发达地州,迪庆州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迪庆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迪庆州发展的重大机遇与迪庆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紧密结合,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居住着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等8种民族,这里汇集了独一无二的秀美景色、雄关古道、民族风俗、歌舞文化、风味饮食。自全面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以来,维西县努力将塔城镇打造为乡村振兴示范点、旅游扶贫示范点、保护开发示范点和乡村旅游创新示范点,全力建设乡村旅游先行示范区,群众收入进一步提高,尝到了发展的甜头,生态环境保护得也越来越好。

    近年来,迪庆州经济社会始终保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州GDP始终保持10%左右的增长率,位列全省及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前列,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今年6月,迪庆州如期实现了脱贫目标,长期困扰迪庆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更为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了物质基础。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当下,迪庆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花结果,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民族团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走进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藏汉文化相融的校门引人注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云南省双语教学试点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窗口学校”“省级民族文化示范校”等奖牌默默讲述着一个个精彩的民族团结故事。

    坚持“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建构,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迪庆州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线,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等“九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积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                 

    据了解,2013年以来,迪庆州先后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示范创建工程,按照“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层层抓点,合力攻坚,形成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为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德钦县明永村、维西县同乐村等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10年7月,迪庆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动了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政策实施向法治化转变。迪庆州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用好用足用活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促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迪庆州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月”、每年9月12日定为“民族团结节”,每年确定不同主题,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先后以开展全国首个“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实施“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等为重要载体,结合香格里拉民族文化艺术周、香格里拉五月端午赛马节、9月民族团结(节)进步月等节庆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教育,使“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团结理念深深植根于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心中,营造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和谐幸福之歌唱响在雪域高原

    “太阳和月亮,是一个妈妈的女儿,她们的妈妈叫光明……藏族和汉族,是一个妈妈的女儿,我们的妈妈叫中国!”在迪庆,当人们要表达各民族团结和睦的感情时,就会不约而同地唱起这首歌。随着党的民族政策一以贯之地执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地加快,迪庆的民族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开创新时代新迪庆的新征程。迪庆州正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新迪庆民族团结进步新样本。

    沐浴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下,迪庆各族人民迎来了充满尊严、幸福和希望的美好生活,迈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道上。大家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