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州总河长会议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和泰君 石显尧 发布时间:2021-03-03 17:01:22

3月3日上午,我州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州总河长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奋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新时代新迪庆提供坚实基础。

州委书记、州总河长王以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三县(市)总河长和州河长关于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领导就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2020年,全州河湖保护治理责任、基础工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有力推进,全州河湖水环境得到改善,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迪庆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结合迪庆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入心入脑,把生态作为立州之本抓牢抓实。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平常、目标贯穿始终,从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融入全省经济文化体系新格局,争当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模范的高度,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决扛牢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自觉承担起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大责任,为迪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目标体系、责任体系、问题体系,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以“弹钢琴”的工作方法统筹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各级河(湖)长要认真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各级河长联系部门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责任,做好河长巡河、治河的服务工作,州、县各有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带领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县乡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政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研究务实管用的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强有力推进。要监管并用,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河湖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全民治水护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各级各部门要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坚定不移的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徐鹏声主持会议。

余胜祥、杜永春、扎西顿珠、杨梓江、苗有发、王文佳、孔维华、哈玉峰、叶润等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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