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09:51:47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8月5日,州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对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9月16日,州委巡察组向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落实得坚决不坚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得到不到位、民生福祉实现得好不好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的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研究制定了《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届州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公司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强力督促落实。经过集中持续整改,对照州委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7条具体措施,已完成部分内容的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部分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班子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未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公司改制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经公司研究后形成了《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配齐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请示》文件,并于2020年10月9日上报州国资委。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缺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搁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0月9日,向州国资委上报了《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配齐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请示》文件,请求配齐党委班子。待党委班子落实后,将严格按照党委职责,明细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0年12月29日,经董事长办公室议研究决定: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具体业务工作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落实。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0年10月16日,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迪庆热力安全供暖进万家宣传活动”,发放迪庆供热安全使用手册4000份(在坛城广场及主要街道进行发放);三是2020年10月16日,将公司制作的《迪庆供暖纪实》供暖宣传片通过迪庆州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以及香格里拉市主城区坛城、池卜卡街等几个电子宣传屏进行一个月的滚动宣传;四是狠抓工程部及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成立了公司安全监察部,主要负责供暖安全运行及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了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五是针对供而不暖的问题由工程部协同生产管理部、经营部,进行了大量的摸底排查工作,发现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问题:①因项目实施较早受技术水平限制导致的供热外网水力不平衡问题,2020年10月27日,在董事长办公会上确定进行供暖工程智能化改造,对部分片区进行水力平衡智能化改造试点,改造后供暖效果提高明显,今后将对前期已建成的部分供暖片区进行逐步改造。②内外网搭接部分没有保温措施导致热流失影响供暖效果的问题,2020年10月27日,董事长办公会要求所有施工单位统一保温标准,对未采取保温措施的供暖管道全部进行保温,目前已完成80%供暖用户的内外网搭接管道保暖措施。③供暖过程中外网出现漏点,共处理完成外网漏水点16处,处理用户报修50起。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件的落实;二是明晰了企业产权,对出资人进行了变更登记;三是完善了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内控制度等。部分内容需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总支职能界定不清,越权行使党委职能,研究决定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此次巡察组给出的相关反馈意见,并通过向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请示后,目前在公司组织架构仍未完善的情况下,2020年9月起,“三重一大”事项暂由董事会来研究决策。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管党治企宽松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0月9日,向州国资委上报了《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配齐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请示》请求尽快落实公司党委班子人员;二是因公司目前党委班子暂无,党总支也不符合签订责任书的要求,经向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请示后,公司暂由董事会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防止外紧内松,参照上级各部门对公司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对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和控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防止形式主义。

3.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向州纪委分管领导汇报,目前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对此问题已做出计划性安排,将完善企业监察机构列入工作部署,以强化企业内部监察监督。下一步,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紧跟上级谋划和部署,积极配合企业监察机构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监督实效。

4.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冲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认真分析了州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关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冲突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迪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的通知》文件;三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执行<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迪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对公司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组织专业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三是严格报销流程,对财务报销流程进行了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在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要求上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党总支第一时间召开党总支工作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了研究,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部分内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二是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结合党员群众岗位特征开展了思想教育和交心谈心工作。

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干事创业的凝聚力不强是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州国资委上报了《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配齐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请示》请求尽快落实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二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层次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各层级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企业薪酬待遇将与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计划同步理顺。

三、下一步打算

我公司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公司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中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严格时限,紧盯不放、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使问题整改成为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的过程,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扎紧“篱笆”、织密“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38995;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路18号;电子邮箱:504209887@qq.com。

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