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不可取,又有7人在香丽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9 11:07:32

近日,又有7人无证驾驶

在香丽高速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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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10时46分,张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A27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香丽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收费站连接线0公里5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3日15时35分,七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RG9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香丽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收费站连接线0公里5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4日15时03分,唐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RF2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香丽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收费站连接线0公里5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4日15时34分,拉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R88XXX的小型汽车,行至西宁-澜沧(西澜线,原西景线)2155公里95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5日1时23分,洛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藏BA9XXX的小型汽车,行至西宁-澜沧(西澜线,原西景线)2130公里1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6日12时26分,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R66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香丽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收费站连接线1公里5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4月6日17时05分,李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云LN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香格里拉收费站连接线1公里5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以案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分别对张某某、七某某、唐某某、拉某某、洛某某、齐某、李某某进行了1000元、5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元、1000元罚款的处罚。

经民警教育,7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

迪庆交警支队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供稿

责任编辑:和建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