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有发——努力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5 14:27:14

迪庆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到迪庆召开现场办公会提出了要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的两大发展定位,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既是对迪庆民族工作的肯定和重托,也是省委省政府精准把握迪庆州情、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具体举措,任务要求明确具体,职责使命重任在肩。全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迅速贯彻落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题主线,努力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

全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世界民族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认识的一次历史性飞跃。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是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是中华民族绵延不衰、永续发展的力量源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的整体视角、从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增多、共同性增加、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历史必然,指明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复兴的历史是紧密联系、一脉相承的。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会越来越复杂。只有凝聚共识和力量,不断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同心合力、众志成城,形成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才能冲破重重险阻,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和“魂”。

正确把握好“三对关系”,是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重要前提。一要把握好“一体”和“多元”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维护、建设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要素和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所有民族的要求。二要把握好“同”和“异”的关系。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认同,在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上也不能有差异,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不同民族可以有差异,在中华文化百花园里绽放光彩。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过程中,有些差异在逐步缩小,共同性在不断增多,这不是“汉化”,也不是“同化”,而是共同走向现代化。三要把握好“恒”和“变”的关系。慎重稳进是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我国民族工作做得是成功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效的。同时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的民族理论政策也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具体实践,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推动全州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在雪域高原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今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迪庆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次迈上了新台阶。

我州民族团结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骄人成就,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更加坚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对迪庆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在迪庆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立州之本的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植于各族群众心中,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更加坚实。

二是始终坚持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的稳定基础更加坚实。坚持把全面贯彻执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迪庆州《自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引导宗教特别是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参与反分裂斗争。多年来,全州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法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始终是全国最稳定的藏族自治州。

三是始终坚持各民族团结携手共同迈进全面小康的信念,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十三五”期间,迪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涉藏州和全省州市中稳居前列。积极构建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次,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贫困人数从7.4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动态清零,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成为迪庆高原发展进步的生动写照。

四是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更加坚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全州开展“一日一播报”“一日一说法”“一周一访谈”,把凝聚人心的工作做在平时、形成常态,引领全州各族群众向善向上、感恩奋进、永跟党走。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夯实。

五是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基础更加坚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全社会、各行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创机制,与毗邻涉藏州县开展创建协作、建立联盟机制。2017年以来,全州获命名1个国家级、83个省级、10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影响力、吸引力显著提升,形成“人人创建、处处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对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实现路径的初步思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这一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州上下重大政治工程、系统工程、社会工程,需要我们在方方面面系统谋划、周密安排、先试先行、赋予创新。“十四五”时期,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处理好“三对关系”作为前提;把运用“五个第一机制”、坚持“功夫下在平常、目标贯彻始终”作为方法;把夯实六项基础、打造六个标杆,做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作为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作为目标,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是夯实政治基础,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做标杆。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长期工作主题,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要抓手,始终按照“涉藏地区政治标准更高、党性要求更严、组织纪律性更强”的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五个第一”机制,做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教育,不断提高全州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是夯实社会基础,在推进长治久安上做标杆。始终坚持“维护稳定仍然是现阶段涉藏工作第一位任务”,牢牢把握做好反分裂工作、维护国家安全这个关键,分层次、分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揭批活动,教育引领僧俗群众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旗帜鲜明划清界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坚决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健全与毗邻地区协作联动机制,深化交界地区平安建设。坚持“导”的工作原则,以“五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四个纳入”“五个工程”(依法治理工程、教育引领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关心关爱工程、教规教义阐释工程)持续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

三是夯实思想基础,在深化教育引领上做标杆。要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探索研究,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专题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迪庆故事。大力挖掘和保护红军长征过迪庆等反映祖国统一、民族团结、革命历史的遗址和文物。突出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馆厅、广场、公园等。研究建立学生、干部、僧尼等不同群体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规划,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各族群众更好融入现代社会。

四是夯实物质基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做标杆。要始终紧紧围绕长治久安这个根本任务,全面把握高质量发展“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内涵要求,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全省经济文化体系,把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有效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全覆盖”,确保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争取我州三县(市)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重点、抓示范,以点带面,争取更多乡镇、村、村庄跻身“百千万”示范工程。二是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迪庆州拥有世界级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类型多样的生态资源。要用好迪庆独特的风光,独特的文化,独一无二的品牌“香格里拉”,按一流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按一流标准推进重大项目,按一流标准建设高端酒店,按一流标准提高管理水平,把迪庆建成全世界向往的地方,建成世界顶尖的旅游圣地。

五是夯实环境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做标杆。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守护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第一原则,实施生态功能区建设、森林保护和绿化、湿地草原保护、“两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动”。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推动高原生态森林城市建设,加快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美丽村寨建设。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快迪庆供暖项目建设,提升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两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持续实施保护和草地治理,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干热河谷生态治理。

六是夯实制度基础,在民族事务治理上做标杆。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藏的重要原则,对我州现行《自治州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充实到条例法规中去,适时对有关民族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充实,不断完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地方民族工作法规体系。编制实施《迪庆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实施方案》《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项规划(2021—2025)》,使相关工作实体化、项目化、工程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从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做起,大力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推动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民族治理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