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司法局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2 10:48:20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此里只玛) 近年来,德钦县司法局以学习宣传为抓手,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纠纷调处为重点,以法律服务为手段,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努力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法律意识。德钦县司法局借助“三会一课”等活动,利用知识竞赛、朗诵活动、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浓厚气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中添加民族文化元素;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纳入全县“七五”法治教育规划,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制作发放民族团结宣传折页、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依托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开展“双语”普法宣传,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在少数民族村寨用少数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少数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少数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十三五”期间,德钦县司法局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521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次,组织全县各类法律知识考试15余场次。积极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等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工作。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德钦县司法局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整配强全县8个乡(镇)及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聘请702名人民调解员,建立8个驻所调解室,以有力的队伍建设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十三五”期间排查矛盾纠纷1046件,调解成功987件,调解成功率达94.36%。积极贯彻落实平安边界共建合作协议,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四联”排查、调处、交流机制,促进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民间纠纷的新方法、新措施,利用“双语调解”等方法,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双语调解”在少数民族地区发挥“化解小矛盾、铸就大平安”的重要作用。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德钦县司法局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群众利益诉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促进体系的均衡建设。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 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4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大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宣传面和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针对困难特殊对象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加强服务标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县共建立 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 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十三五”期间,受理援助案件 516 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5000 余件。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认真开展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已完成对公证处的改制,改制以来,公证处不断扩张公证司法援助范围,全面开展解决公证“最多跑一次”、预约上门办事、全面使用办证系统办证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办理各类公证326件。 

强化特殊人群监管,促进少数民族尊法守法。德钦县司法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选派懂得少数民族语言的司法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见面谈心谈话等活动,结合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教育转化成效,为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提供重要保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控措施,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严格行使宣告、奖惩、审批等执法权,组织落实衔接、管控、教育等工作措施。 

有机结合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地区团结进步。德钦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利用县司法局结对帮扶干部、抽派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契机,指导扶贫挂钩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利用进村入户契机,把《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带进傈僳村寨,带进贫困户的家中,让贫困户不仅物质脱贫,更实现精神脱贫,法治脱贫。

责任编辑:拉茸追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