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全面建立四级林长体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6 11:13:48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黄晓丽)记者在近日召开的迪庆州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2022年迪庆州林长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2021年,我州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全面建立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林长制工作纳入我州重点改革任务。州、县(市)两级成立了以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州、县(市)两级设立了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具体工作的林长制办公室,乡(镇)、村(社区)两级明确了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具体工作,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行。

坚持立足实际,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迪庆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我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考核监督体系和保障措施等。截至目前,全州3个县(市)、29个乡(镇)和193个村(社区)已制定出台各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构建四级林长体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州级设立2名总林长,15名林长;三县(市)共设立6名县(市)级总林长,33名林长;乡(镇)级共设立56名总林长,174名林长;村(社区)级共设立191名林长。同时,划分州级林长责任区29个、县(市)级林长责任区98个、乡(镇)级林长责任区193个和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193个。

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建立林长制督察体系。全面建立州、县(市)两级督察体系和由党委统筹,人大、政协具体组织实施的林长制督察工作制度。州级设立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4名;县(市)级共设立总督察3名,副总督察9名,形成责任清晰、层级负责、覆盖全域、重点突出的督察工作机制,促进推行林长制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动员部署,签发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2021年12月20日,州委书记王以志、时任州长齐建新共同签发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明确州级林长责任区并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令》,对各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各级林长巡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作安排部署。2022年1月27日,州委书记王以志,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张卫东签发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明确迪庆藏族自治州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落实。

深入督导,开展林长巡林工作。2021年以来,部分州级林长结合乡村振兴和日常调研检查,有序开展巡林工作,坚持立足迪庆实际,从严抓实管护,突出长效长治,以有效监督推动基层林长制工作开展,确保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