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草原保护工作步入科学化轨道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5 10:12:27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黄晓丽)最新国土“三调”数据显示,我州拥有草原面积288.77万亩,居全省之首,天然的草地资源是迪庆极其丰富的生物基因库,也是香格里拉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近年来,我州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战略,以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为目标,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全面开展草原保护建设项目,提高了草原的固土保水能力,有效遏制了天然草场退化,为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生态功能恢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州先后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草原的蓄水固土功能进一步增强。通过人工种草及毒害草治理等具体措施,治理退化草原,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2019年至2021年,我州实施“退牧还草”124万余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3万余亩,带动全州农牧民144115人次,增收5537.86万元。2022年,我州将实施“退牧还草”任务54万亩。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项目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草产量及载畜量不断提高,为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助力。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每年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进牧户、进企业、进校园“三进”活动,召开培训会、群众大会、农村党员会议,设立草原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点的形式,向农牧民普及草原保护知识,编制发放《草原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切实增强全州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开展草原执法工作,强化草原管护。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制定地方性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在全省率先公布实施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编制下发了《迪庆州草原载畜量核定标准》《迪庆州草畜平衡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我州成立了专业执法队伍,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批,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强化草原管护,及时监督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此外,我州还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鼓励农牧民参与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草原管理。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