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6 16:04:34

2022年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聚焦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紧紧围绕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守正中不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提升,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2022年工作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政治原则,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思想,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做到与州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

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领悟力。

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法治思维,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立法更加符合宪法精神、更具迪庆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科学谋划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了《迪庆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确保科学安排立法时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立法。颁布施行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为我州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赋予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颁布施行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积极推进《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现已进入党内报批程序,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围绕迪庆特色亮点立法。坚持高位推动《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一审审议通过了该条例(草案)。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监督工作呈现新亮点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

推进高质量民生保障。

推进高质量生态保护。

推进高质量司法监督。

推进高质量预算审查。

始终坚持发扬民主,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围绕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治引领,创新平台载体,拓展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5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A类81件,同比上升8.3%;B类25件,同比下降3.5%;C类19件,同比下降4.8%;满意率99.2%。

持续推进“双联系”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州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迪庆州十四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全省换届选举工作。

始终坚持两个革命,自身建设实现新提升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模范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抓好常委会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代表视察办法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能力建设。系统研究谋划常委会及机关各类学习培训方案。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创新履职能力培训,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及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

加强作风建设。以理论武装实现思想破冰,以制度保障工作成效,确保省委、州委各项部署要求在人大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探索创新工作方式,试行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模范机关”授旗评星评选办法,不断巩固拓展“两个革命”成果,进一步营造常委会及机关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精心筹备召开“迪庆这十年”人大专场新闻发布会。不断加强迪庆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运用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经验做法,借力各级媒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展现代表风采。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县、乡人大的沟通联系,切实增强全州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和影响力。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常委会自觉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

常委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大每一项立法、每一次监督、每一个决定都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必须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这一鲜明主题

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重要工作安排,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主动融入全州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这一时代要求

常委会始终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不断创新人大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努力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奋力打造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必须坚持“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

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思想建设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能力建设为目标,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新时代新迪庆新征程,全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九届州委四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具体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作出人大贡献。
加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按照“涉藏地区政治标准更高、党性要求更严、组织纪律性更强”的要求,深入落实“五个第一”机制,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围绕省委、州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尽责。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州委请示报告,议事决策紧跟州委意图,保证州委的工作要求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人大最鲜明的政治品格。

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突出稳定、生态、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认真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征询工作,不断拓宽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自查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职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事关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通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询问、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工作改进和问题解决。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落实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闭会期间视察调研活动。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代表工作站和代表联络室建设。引导代表积极参加原选区组织的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参加重要活动。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跟踪问效上加大力度,切实提高建议解决率。加大宣传力度,激发人大代表认真履职、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注重强基固本,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不断巩固拓展“两个革命”成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衔接,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切实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卓玛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