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定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3 09:46:18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体局、开发区社事局、州直各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22〕47号)文件要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2月26日学生报到,27日上课,9年级2月12日学生报到,2月13日上课;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2月12日学生报到,2月13日上课,高三年级2月5日学生报到,2月6日上课;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执行。

各县市教体局和州直各校要严格按照教学日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请及时向州教体局报备,并向师生、家长、社会做好解释。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部署,实行错时错峰返校报到,避免人员聚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全面摸排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在开学返校前一周,组织师生开展每日健康自测并做好统计报备,如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应如实报告学校,并延迟返校;要根据实际储备适量的药品、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要以多种方式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新疫情形势下,师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教育引导,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期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处于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大型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培根铸魂工作

根据2023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按时间节点组织教职工到岗到位,提前部署开学各项工作,制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开学上课;要科学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确保与寒假前教学计划有效衔接;要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要开展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关心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困难学生,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返校后第一周组织安排“开学第一课”和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各县市教体局和州直各校对收放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要至少提前一周向州教体局报备。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

各县市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提前摸排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水电安全、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环境等风险隐患点,列出风险清单,主动防范化解;要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防校园欺凌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风险意识和安全素养;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推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充分利用云南省“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进行心理帮扶。

五、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云政办规〔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州市监督、县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系统“双线”及县、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小组(社区)四级责任体系,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各中小学校运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精准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建立健全班主任日常考勤制度和学生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情况跟踪报告制度。运用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端口,上传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学生信息,实现多部门联动、各级协同,高效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双减”工作

要不断深化“双减”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要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用好课后服务信息化平台,保证课后服务时间,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要不断优化作业设计,严控作业时长,探索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和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开学后各县市教体局要联合市监等部门开展一次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坚决杜绝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燃”。

七、进一步加强开学督导检查

各学校要做好全面自查和整改,开学后,各县市教体局要对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查找隐患和薄弱点,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州教体局将对县市教体行政部门以及各学校春季开学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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