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关于“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6 15:06:27

为维护迪庆州范围内空中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州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时间:2023年5月8日0时至6月5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香格里拉市城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德钦县城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至德钦县升平镇的国道214线沿途。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和施放活动。涉及应急救援、警务执勤、测绘抢修等特殊任务飞行必须报军队、民航空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 报警电话举报。特此通告。

迪庆州公安局

2023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卓玛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