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迪庆】迪庆州:清单化推进 跟踪式监督 零容忍查处—— 在“清廉云南”建设中贡献力量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0 10:06:57

“‘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从问题入手,从源头抓起,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委对‘清廉云南’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十项行动’,确保‘清廉迪庆’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近日召开的“清廉迪庆”建设暨全州正风肃纪警示大会上,州委书记罗朝峰对全面推进“清廉迪庆”建设工作作出要求。

今年以来,我州将“清廉迪庆”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主要从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三个层面来整体谋划、高位推进。州委下发《“清廉迪庆”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文件,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清廉迪庆”建设大会上作专项部署,形成了由州委书记、州委常委牵头,每项措施都有州级领导负责、有具体部门和科室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州委“三个必调度”内容强化保障,充分调动全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以务实高效的举措确保十项行动高效推进。

“为推进‘清廉迪庆’建设十项行动工作,州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工作清单任务分解通知和定期报送工作清单落实情况等文件,建立了定期报送工作机制,坚持清单化推进,分类实施明确任务,监督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我州坚持可量化、能落地和好操作原则,明确重点任务、存在问题、具体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通过定期调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把推进“清廉迪庆”建设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结合起来,切实把十项行动抓紧抓实。

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坚持跟踪式监督狠抓落实。围绕十项行动工作清单,压实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两个责任,要求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业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专项监督、日常监督、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如期实现十项行动既定目标。同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监督质效进行全面“扫描”,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进行通报。今年第二季度,监督检查共发现并反馈问题32个,有效推动“清廉迪庆”建设各项行动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清廉迪庆”建设行动中,迪庆州结合实际明确细化了285条具体措施,责任细化到部门、到点、到人。在“护航行动”中,共发现并反馈问题32个;在“引领行动”中,共开展主体责任谈话8783人次,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967人次,给予“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党纪政务处分27人;在“固堤行动”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在“惠民行动”中,查处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发现职能部门问题20个,推动整改问题11个;在“暖心行动”中,受理问题线索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在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中,我们制定印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1+2+1+N+X’动车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机制(试行)》,共处置问题线索2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同步落实和监督推动‘激励行动’‘清源行动’‘强基行动’等工作,不断拓展集中集成集束效应,推动‘清廉迪庆’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严的基调不断夯实“清廉迪庆”之基,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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