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迪庆】迪庆州:规范日常报备工作 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瓦秀花 此里卓玛 知攀 发布时间:2023-10-19 09:06:01

“您好,我是来报备婚庆事宜的。”“您好,我是工信局的退休职工,近期孩子要结婚了,按照规定,于办理前10天来纪检监察组报备。”“不管是因公出差还是因私请假,都要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并按照审批权限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嫁娶、往来,是中国的传统风俗,结婚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首先要对您道一声恭喜。按照规定,纪检监察组对你进行事前提醒谈话,请按实填写报备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禁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向您说明违反规定会受到纪律处分的‘三种情形’,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事后10日内填写《迪庆州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结果督查表》进行二次报备,这份材料将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纪检监察组也会督促单位党组对举办人进行谈话,并签订《承诺书》,明确单位党组在相关事宜中的主体责任。

据悉,2023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共收到操办婚宴喜庆等事宜报告登记表10余份,并围绕有关事宜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对相关参与人员谈话问询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4次。

近年来,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列席单位会议等方式,重申报备工作要求,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备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制度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执行规定,贯彻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请假外出一律报备、操办婚丧事宜一律报备的“两个一律”要求,守好登记报备、事前提醒谈话、事中监督检查、事后二次报备等“四道防线”。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按要求报备的,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本人进行反馈,督促抓好整改。

“通过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前打好守纪‘预防针’,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邹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