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抢抓国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机遇,紧扣全省“3815”发展战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摆在压倒性位置抓紧抓实,扎实推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接续推进脱贫县(市)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下,全州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龙腾高原展宏图,凤舞飞雪迎春来。初春的迪庆高原,大地逐渐回暖,人们开始在田间地头翻土、施肥、覆土、盖膜,为种植青稞、玉米、马铃薯和药材作准备,处处焕发蓬勃生机,一幅幅建设美丽乡村的新画卷徐徐展开。 2023年,我州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接续推进脱贫县(市)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惠民政策保持稳定、乡村发展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我州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累计消除返贫风险1672户5896人;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各项惠民强农财政补贴补助政策,做到“应发尽发”,共有37718人纳入农村低保,2289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其中,脱贫人口19124人纳入农村低保,496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向8232人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加。我州全年实施产业项目105个,完成投资87.22亿元,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84万亩,建设主要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8.09万亩,成功创建首家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制定并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大力发展青稞、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木本油料、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全州365个新型经营主体(129个企业,221个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参与产业帮扶,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4725户44280人脱贫户全覆盖。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及时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推进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238个,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奠定基础、提供条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州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实现19490.78元,同比增长10.02%。其中,工资性收入11426.48元,占比58.63%。生产经营性收入5748.92元,占比29.5%。转移性收入2142.99元,占比10.99%。财产性收入172.4元,占比0.88%,收入结构进一步合理,脱贫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我州实施34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解决和改善6.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61个,投入资金12.63亿元;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3003座,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4%以上;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建成3个省级绿美乡镇、4个省级绿美村庄、10个省级绿美社区、212个州级绿美村庄。全州29个乡(镇)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所有建制村100%通硬化路,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益改善,建设一批文化活动场所、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等,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高位推进工作,扛实政治责任 我州压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周梳理、分管领导旬推动、政府月研究、州委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月、季、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95份。以“第一议题”机制为统领,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兜底性工作纳入“每月三个必调度”重点内容。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36名厅级领导挂联29个乡(镇),104次深入挂联乡(镇)调研指导,为基层协调和解决困难问题122件。各行业部门切实担负起本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主体责任,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2家央企、18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119家州级单位持续开展挂包联系,保持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不减,向197个村(社区)选派驻村工作队员527名,实现全州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全覆盖。强化监管责任,加强督导和日常监管不放松,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4期防贫预警监测帮扶、促农增收、项目推进、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督导指导。 保持政策稳定,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2023年,我州到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27亿元,与上年持平。保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基本稳定。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补贴等政策,下达15年免费教育资金5886万元受助学生21441人、下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12049万元,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零辍学。全州3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2个村卫生室持续推进36种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州1682名36种大病患者就诊率达99.7%,4种慢病家庭医生签约7354人,签约率达99.88%,全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分别为99.69%、99.71%,实现“应保尽保”。持续推进309户农村危房改造、2201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实现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动6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9个涉农方案饮水项目落地实施,投入资金1.5亿元,6.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 落实增收举措,释放政策红利。我州持续落实《迪庆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出台《迪庆州2023年农民增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紧盯低收入群体和收入下降群体,精准落实“雨露计划”“帮扶车间”、小额信贷、消费帮扶等政策措施,全力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农惠民补贴,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春季学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为344.1万元,受益学生达1616人,秋季学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为488.75万元,受益学生达2067人。脱贫家庭中“两后生”345人,接受职业教育318人,实现综合就业403人。发放小额信贷1937户8909万元,发放“富民贷”820户9252万元。认定就业帮扶车间36个,吸纳贫困劳动力575人。培养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652名,实现村均3名以上。州、县(市)432个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交易1212万元,完成消费帮扶20717万元。有序推进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社会保障工作,全年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共计50个项目,7.91亿元,惠及126.62万人(户)次。 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增加工资性收入。我州持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全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64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0.86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5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0.28万人。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64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1.38万人次;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2.38万人。其中,生态护林员1.86万个,人社部门安置公益性岗位0.52万个。兑现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251人次230.15万元,兑付率为100%。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巩固经营性收入。2023年,我州累计投入产业帮扶类项目资金8.23亿元,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达63.91%、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达69.66%。突出“组织化”,全州涉农企业1679家(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02家),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217家。突出“标准化”,新获绿色食品认证产品39个,有机认证产品6个。突出“适度规模化”,建设提升3个保种繁种基地、3个养殖基地、5个100亩以上优质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9个300亩以上中药材绿色有机基地。截至目前,全州365个新型经营主体(129个企业,221个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参与产业帮扶,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4725户44280人脱贫户全覆盖。全州194个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2128.90万元,村均实现10.97万元,194个村集体经济均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98个村集体经济达到10万元以上。鼓励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共流转土地4.5万亩。 强化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实现留得住、能致富。我州投入资金659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农业产业项目9个。帮扶新型经营主体30个,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271户699人。建设完成覆盖安置点产业园区1个,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22户102人,吸纳搬迁户就业15人。争取就业帮扶示范安置区和社区管理服务示范安置区奖补资金75万元。用好“三块地”,迁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775亩,退耕还林11600亩,平均每户收益2620元。抓实就业,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0.7万人。安置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0.65万人,设立就业服务站6个,开展招聘会640场次,开展技能培训2280人次。在集中安置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个,发放劳务报酬60万元,吸纳搬迁群众就业100人。全州集中安置点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户已实现动态清零。 聚焦重点任务,建设和美乡村 常态化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坚决按住返贫致贫键。我州制定下发《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发挥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网格监测体系作用,按月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确保预警对象及时纳入监测、及时开展帮扶。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救助服务事项办结率为99.29%。截至12月31日,2023年新认定监测对象60户243人,累计认定监测对象2093户7358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672户5896人,未消除风险的421户1462人正在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将20636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管理,已落实帮扶措施151286条,措施落实率98.82%。截至目前,全州没有一户返贫致贫。 加快项目建设,打牢发展基础。2023年,我州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计划投入13.65亿元,计划实施项目361个。截至12月31日,到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27亿元,资金支出12.18亿元,支出率为96.5%。已开工项目361个,开工率100%,已完工项目359个,完工率99.45%。投入资金1.7亿元实施沪滇对口支援项目26个,完成项目投资1.63亿元,支出率96.12%,实施完成21个项目。同时,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对2013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核资、确权登记,积极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全州共清理项目资金总规模103.89亿元,形成资产8640个,形成资产规模103.73亿元。 推进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及定点帮扶,凝聚工作合力。我州加强与上海市及三区、省级定点帮扶单位、省内对口帮扶地区及省属企业集团的工作对接,拓宽智力支持、产业就业等领域的合作。发挥上海大流通、大市场优势,2023年累计完成消费帮扶6510万元。上海累计选派党政挂职干部9名,选派43名专业技术人才来迪庆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组团式”帮扶州内三所高中。迪庆选派62名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交流学习,选派9批376名党政及乡村振兴干部、6期140名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培训。省内对口支援到位资金5950万元,落实帮扶工作,提升了我州医疗、教育、人才、就业、产业发展水平。 扶贫扶志扶信心,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州深入开展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制定出台《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建设,全州3县(市)29个乡镇183个建制村全部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审批率99.5%。完成农村户厕改建3003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取得成效。推进乡村治理,实施“润心工程”“普法强基工程”,常态化开展“一日一播报”“一日一说法”“一周一访谈”、文化科技卫生下乡等活动,2168个村民小组、109个居委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一“网”情深种好防贫“责任田”》等3个乡村治理典型入选云南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针对我州农村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依然突出,致富带头人、技能劳动力培养不足,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及州两会的安排部署,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扎实做好2024年“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确保扛实责任不松劲、确保刚性政策硬兑现、确保基础工作硬提质、确保群众收入硬增长、确保人居环境硬提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认真落实《迪庆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抓实抓牢产业就业帮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是紧盯《迪庆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十二项重点任务、《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四是按照《关于做好新时代对口支援迪庆州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深化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及定点帮扶,凝聚强大帮扶合力,压实帮扶责任,创新帮扶方式,提升帮扶效果。五是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