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家中发现“爆款”男子主动上交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2 10:47:39

【案情】 近日,家住通海县九龙社区的陈先生在家发现12袋炸药和导火索,想到炸药的危险性,陈先生主动到派出所上交。

当日14时,陈先生打电话到通海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报警称,在亲戚家中整理去世老人遗物时发现12袋炸药和3大卷导火索,请派出所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炸药有12袋共36公斤,导火索有305米。

原来,陈某某的亲戚朱某某曾在建筑公司上班,炸药和导火索是朱某某工作时遗留下来的,现朱某某已经去世,在整理遗物时才发现遗留下来的炸药。

目前,民警对陈先生主动上交炸药的行为给予肯定和表扬,炸药和导火线已移交通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提醒】 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在我国被严格管制,属于违禁品,私人擅自持有是明令禁止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将构成违法犯罪,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国家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携带、持有、私藏枪支,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提醒广大市民,若非法持有或私藏枪爆物品,请务必立即主动上缴,对于拒绝交出被公安机关查获的物品持有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云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和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