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6 10:19:05

3月1日,记者从文山州政府获悉,针对遭遇4年连旱,气温较常年正常至偏高,多大风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高火险天气持续时间长,加之近年来全州大部分林区林下可燃物增加,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性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2月17日,州人民政府就做好文山州森林防火工作发出了紧急通知。

去年12月以来,云南省由于降雨持续偏少、气温持续偏高,玉溪、丽江、大理、迪庆等州(市)相继发生多起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态势,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省委副书记仇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和副省长沈培平、尹建业等领导同志已多次对做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把森林防火作为林区当前的头等大事、要事、急事和难事来抓,始终坚持预防与扑救并举,火灾隐患一定要全面排查,火源管控一定要严格有力,火灾扑救一定要安全有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做好春防关键时段森林防火工作。

州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按照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长、村委会(社区)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和巡山护林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每个区域、每个山头、每片林子都有明确的行政责任人、防控责任人、应急责任人和扑火安全责任人,坚决把“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灭”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严控火源。各县(市)要抓住防火的关键环节,突出管住管好野外用火行为,全力以赴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一是要组织力量,加大野外巡查防控力度,坚决制止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二是要尽快落实重点林区3000亩/人的巡山护林人员,瞭望塔监测人员,防火检查站人员。三是对重点地区,要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增设入山防火检查站,增加管控密度。对于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四是各重点林区村组要聘请一名火源管理员,认真组织培训,使其对辖区逐村逐寨的火源管理进行宣传和督查。五是对重点林区、乡村、军事重地、国家重点设施等部位,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火烧连营”。

三、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扑火基本常识。要大力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从身边惨痛的教训中受到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敬献鲜花、压纸不烧纸等方式文明祭祀。要加大宣传设施建设,在重点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增设固定宣传警示牌,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密集扦插森林防火警示旗,积极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宣传氛围。

四、增加投入,科学处置。各县(市)要认真执行省政府《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按照每亩林地不低于0.1元的防火经费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于2013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按照县(市)、乡(镇)分别按不低于3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足额储备扑火物资。同时,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各类扑救力量之间的管理体系和指挥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指挥畅通、协同有力、反应快速的扑火机制,进一步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集中绝对优势的扑救力量进行扑救,做到扑得灭、清得净、守得住、不复燃。各级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应急响应工作。同时,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打火,严禁未经培训的领导直接指挥扑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各县(市)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督办和行政监察内容,迅速组成督查组,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高火险区、敏感地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开展督查,确保防火经费、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要设施保护、巡山守护和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领导要做到对重点林区亲自督查、重点时段专项督查、关键部位反复督查、火灾多发区蹲点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和工作漏洞。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森林火灾频发,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云南网)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