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怒江州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公共事件的发生,怒江州积极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工作机构,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有效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了更好地加强怒江州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怒江州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预案,形成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把编制完善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的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城镇、农村、企业、公共安全的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到反映及时、处置妥当、善后有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从而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强化宣教培训,努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和技能。(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