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委追授刘光学优秀党员称号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4 10:43:16

昨日,丽江市委作出《关于追授刘光学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刘光学学习。

今年1月12日,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对策大队大队长刘光学带病前往宁蒗彝族自治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因长期劳累突发急性肾衰和心衰晕倒在处置事故现场,被紧急送往昆明救治,后经抢救无效,于2月4日不幸去世,年仅41岁。

刘光学,男,华坪县人,汉族,中共党员,二级警督。1995年7月毕业于云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在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从警17年来,他共参与交通警卫任务1059次,直接组织警卫任务535件,处理交通事故800余起,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万余起,先后救助困难群众100多人次,平均每年加班80余天。特别是2012年8月以来,他在患尿毒症的情况下,精心组织,连续侦破3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加班加点复核12起交通事故案件,审核考评交通事故案件136起。17年来,他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世博服务明星”“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先进工作者”“云南省交警系统执法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被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嘉奖10余次。

丽江市委号召全市党员干部以刘光学为榜样,学习他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的政治品质,学习他爱岗敬业、鞠躬尽瘁的职业操守,学习他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学习他亲民务实、助人为乐的优良作风。(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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