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男子采用塑料片以捅门入室的方式疯狂盗窃,在两年多时间里盗窃148起,被盗财物价值30余万元。日前,腾冲县法院判处7被告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0000元至3500元不等。 贵州籍的方某、班某、李某、杨某、李某国、李某贵、李某龙组成盗窃团伙,在2010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结伙流窜至腾冲县腾越镇、荷花镇等地,采用塑料片捅门入室的方式疯狂盗窃148起,共盗得现金以及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小到皮鞋、手电、大米等物品,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在作案时也曾没有得手过:2012年2月29日深夜,方某、班某用塑料片捅门进入观音塘社区河畔小区左某家时,其听到狗叫后即起床查看,两人急忙逃走。同年3月,几人进入山源社区阳光小区李某家时,用手电筒照射卧室的窗户,惊醒李某后开灯起床查看,几人急忙逃跑。7人交代,一般大门反锁的人家,他们无法捅开门就会放弃实施盗窃。(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