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我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必须按照甘办发[2013]39号,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在工程开工前由行业主管部门征收,专款专用。 二是针对我州建设领域中存在资质挂靠、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有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实行层层上报制。 三是各级部门要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工程验收时,必须坚持“工程无拖欠工资证明方能验收”的原则。 四是要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行为必须坚持按法律程序办,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则移交司法机关。(甘孜州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