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自2014年4月份启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来,文化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立足实际注重整体谋划,拓宽视野大胆探索实践,出台8项举措深化文化领域改革。 出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意见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玉树州新闻发言人制度》。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玉树州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方案》。 深入研究新闻媒体内部对采编和产业经营活动的不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出台了《三江源报记者业务考核标准》。 推动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制定完善了《玉树州文物保护条例》,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由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制定了《玉树州“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标体系要求,推动我州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群众需求和征集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针对玉树实际,为推动文化惠民项目,经常性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同时,积极扶持民间演出团体,采取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培育民间文化团体参与演出。 积极参与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康巴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申报和文物保护工作,已申报31项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处文物保护单位列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制定支持演艺团体、广电网络、出版发行等经营性文化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出台了《玉树州影视剧创作扶持奖励办法》。(玉树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