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昌都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建强基层组织,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深入开展“三个培养”活动,着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干部驻村驻寺工作、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结亲交朋友”、“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等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抵制分裂渗透等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群众联防机制等,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组织、黑恶势力、村霸地痞和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牧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把农牧业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西藏日报 记者 曲尼松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