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这个时间段丽江将不能办理户籍业务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6 09:45:49

摘要: 自2016月1月1日起,云南省将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为满足相关业务需求,云南省公安厅将对云南省人口信息系统进行集中升级改造,届时丽江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窗口将停办户籍业务。

自2016月1月1日起,云南省将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为满足相关业务需求,云南省公安厅将对云南省人口信息系统进行集中升级改造,届时丽江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窗口将停办户籍业务。

记者从丽江市公安局了解到,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除了身份证业务正常开展以外,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窗口停办户籍业务,如出生登记、死亡注销、户口迁移、主项变更更正、补录遗漏人口等。

丽江的小伙伴,如果有户籍相关业务的,请尽量在12月21日之前办理,我是说如果等着急用;不然,就要等到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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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不在户口簿上填写、打印和加盖带有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的标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为农业人口。“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居民委员会的为城镇人口。

创新人口管理,完善三个制度

1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健全完善我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完善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3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逐步实现全省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六个突破

1突破城镇地区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

2突破直系亲属投靠落户限制

城镇地区(除昆明市主城区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3突破租赁房屋的落户限制

城镇地区(除昆明市主城区外),公民实际居住在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可以申请本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4突破农村地区返乡落户限制

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农村的人员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5突破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限制

突破解决户口遗留问题的限制,对长期历史形成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户口遗留问题,如无户口人员等群体的落户,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丽江热线)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