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宁蒗:举报“非法收放高利贷”或获千元政府奖励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8 09:48:05

严打“黄赌毒”“路闹”“医闹”等

日前,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自2015年12月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黄赌毒”及“路闹”、“医闹”、“非法收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表示将严禁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阻工闹事、干扰项目建设;严禁单位和个人强揽项目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哄抢盗窃施工材料。

通告指出,严打行动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非法收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查实情况给予500-1000元表彰奖励。

一、严禁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一)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引诱妇女卖淫的;卖淫嫖娼、站街招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在微信上发布招嫖信息的;

(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

(三)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或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四)幕后组织、操纵“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及提供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二、严禁聚集宗族、家族势力以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为由采取聚众堵塞、阻断交通或以其他方式冲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或私人住宅。

三、严禁聚集宗族、家族势力以婚姻纠纷为由,变相敲诈勒索、聚众闹事或非法拘禁、扣留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四、严禁在上访活动中不按程序无理缠访、非法聚众闹事、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扰乱机关工作秩序。

五、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借贷、非法收放高利贷(放水);以强迫手段或巧立名目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商户、娱乐场所等非法收取保护费的。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阻工闹事、干扰项目建设;严禁单位和个人强揽项目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哄抢盗窃施工材料。

七、严禁占道施工或占道经营,严禁在城区开挖城市道路。

八、严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

九、凡有上述行为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5日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予以从宽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进行“黄赌毒”、“路闹”、“医闹”、“非法收放高利贷”、阻挠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露头就打,从重从快,坚决铲除”的原则,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公共娱乐场所和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律依法进行从严整治、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许可证;对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参与、纵容、包庇“黄赌毒”、“路闹”、“医闹”、“非法收放高利贷”非法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除依法从重处理外,一律按照有关党纪政纪从严查处。

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非法收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查实情况给予500-1000元表彰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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