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2 11:34:5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普洱市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普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市委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将控编减编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严格落实《普洱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等制度,严控编制总量,严守审批底线,严格编制使用审核,严禁超标进人。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内容分解纳入2017年度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和日常跟踪问效。二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四大绿色产业基地”和“八大试验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机制,澜沧、墨江国家森林公园获批,普洱“五湖”被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通过评估,荣获“2017全国绿色发展与生态建设优秀城市”称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增”,农民收入实现“十五连快”,获批建设思茅区国家现代农业(茶叶)产业园、孟连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大唐汉方医药科技园、景谷多上果汁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汇源果汁、景东力奥技改等一批绿色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全市发电量首次突破400亿度。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启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谷”被认定为首批10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之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沈培平、李小平等腐败案件的本质,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划清界限。召开2017年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强化对县(区)、单位的督促指导。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巡察监督、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将普洱新闻网打造成普洱对外宣传的门户网站,加快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文化站规范化建设。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和“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被套取的扶贫资金已全部追缴国库,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解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高的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提醒约谈713人、问责1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通报典型案例33起。三是严格落实易地搬迁政策。严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规定“红线”,全面清理安置区建设规划和民居设计、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自筹资金“底线”,严禁将搬迁群众建房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市委书记卫星同志带头部署推动工作,班子成员主动担起党建责任。出台党建制度规定,层层压实党建主责。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修订完善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市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讲授党课。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

(二)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尽建”要求,国有企业实现全覆盖,非公经济组织覆盖率达64%,社会组织覆盖率达63.9%。细化县、乡、村和村民小组不同层级农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标,细化党组织换届10条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对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彰显“身边的感动、榜样的力量”。创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联动机制,建立“民族互帮、村组互助”联动机制。三是用好管好党建基础设施。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各类标识设施、严明活动场所使用纪律和加强对活动场所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综合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普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拓宽干部选拔渠道,树立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动态管理县处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三是规范人事调动工作。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清退借调人员,清理“吃空饷”问题,严肃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强化公开遴选全程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常委带队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家单位和44名干部进行问责。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片面强调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等因素降低执纪标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475件,市纪委立案审查市管干部20件。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市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运用宁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磨黑中学革命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党性教育;通报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树立“八一勋章”获得者印春荣、“云岭楷模”李娜倮、“云南好人”付天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优秀代表”陈绍祥等先进典型。四是加强对市、县(区)委巡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三汇报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巡察组、巡察办“三个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巡察工作机构,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市、县(区)委巡察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抓紧组建市、县(区)两级党委专职专编巡察组。

(二)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三转”。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二是强化党内监督全覆盖。圆满完成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成市、县(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加快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三是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对函询了结件,做到应核必核。加强谈话函询的把关,强化谈话函询成果运用,将函询问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河道整治、景迈山申遗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全市共问责22家单位、301名干部(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171人)。五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六是全力整改廉政风险问题。市委常委对照检查在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正风肃纪情况,收到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信件,一律按规定交市纪委按程序办理。强化风险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接待工作专项财务审计。组建10个审计组,对各县(区)接待部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市级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同比下降4.8%。二是开展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单位负责人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情况进行承诺,已完成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开展改进会风、精简文件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年度计划,严格会议审批管理。规范发文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无纸化电子办公水平,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明显提高。四是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规违纪案10人;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的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处理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收缴资金79万余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879—2189227;邮政信箱: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市纪委;邮政编码:665000;电子邮箱:pejcjz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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