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3 17:01:50

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预案

第一条 事前预防 1.景区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进行卫生安全监舒检查,对在景区内实行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的餐饮网点,要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相应的责任。杜绝景区内无照经营的食品商贩,为景区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2.利用各种途径和多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游客对有害食物的鉴别能力、增加游客防病知识。告诫游客和员工,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菌类、野果、野菜等,避免中毒。 3.景区要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及相关的管理条例。对在景区内从事餐饮经营的人员实行定期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坚决劝离该铺位,防止传染性疾病蔓延。 4 .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做好蚊、蝇、嶂螂、老鼠的预防工作,防止病菌传播。

第二条 信息报告 1.游客在景区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形,尤其发生群体性发病情形的,应当立即劝阻餐厅停止供餐,保护现场,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向景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游览过程中游客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尤其是群体性发病情形的,要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度,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景区相关领导;景区医务人员对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做前期处理并将患者送至指定医院就诊。景区内发现有游客或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头晕、恶心、腹痛、呕吐、腹泻等)时,发现人要简要了解中毒者的国籍、发病前就餐情况、所吃食物等,及时向景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确认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拨打120 或119,请求支援。 4.报警时,要清楚描述中毒症状、中毒者国籍、人数、现在所处的位置等。

第三条 应急响应 1.中毒病因如与景区有关,应当立即将所有可能发生疾病的人员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2.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器皿、设备和现场进行监控;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封存;封存被污染的食用工具及用具以备检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并追根溯源;做好现场检验、记录、拍照和录像,协助对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和处理。 3.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安排专人去景区餐厅,将病人吃剩下的饭菜各取样本两份,一份密封放人专用冰箱存样,一份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如不属于景区餐厅,要迅速报告当地有关防疫部门协助查控。4.陪同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前往医院抢救,及时通知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家属。 5.对其他无中毒症状的用餐者,立即组织工作人员逐一登记下列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待专业人员检查。 6.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防疫部门报告。若患者病因与景区无关则通告所有游客和工作人员恢复正常状态,并协助相关单位和患者查明原因。

第四条 善后处理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患者的救治、安抚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理赔事宜。 2.景区综合管理部要积极查找和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件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和记录在案。 3.为维护景区形象,稳定游客情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景区应急领导小组或署长部门通过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