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青山常绿 绿水常清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05 16:59:59

  1998年,中央作出决定对长江中上游天然林实行全面禁伐,地处滇西北的迪庆州告别了“木头财政”,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决定依托迪庆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培育生物产业、旅游产业、矿产业和水电业,发展绿色经济。在这一发展思路的指引下,迪庆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发展,通过全州上下的努力,截止目前,全州森林面积覆盖率达到了73.9%。

  完善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唤醒全社会环保意识,全民参与环保

  为保护迪庆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州相继出台了《关于全州境内禁猎的通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并于1999年,将香格里拉县列为全州禁止使用塑料袋(禁白)试点,2001年4月,中甸县人民政府通过《中甸县关于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于同年7月执行。2002年3月,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塑料袋的通知》,草拟了《迪庆州防治塑料废弃物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在法律法规得到完善的同时,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环保部门以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为契机,在全州全面开展环保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把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引导全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在完善机构建设和法规制度的同时,我州各项环境管理机制稳步建立,一是在全州推行了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推动了全州环保工作的开展,环保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严把环评质量关,目前,全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90%以上,2002年至2008年5月,州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43项,环保竣工验收项目4个。加大了防治污染及恢复生态投资,有效控制了新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源产生。2002年州环保局独立分设后,加强了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全州各组各部门以及社会对环评工作的认识逐渐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逐步走入正常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2003年起,在州政府的牵头下,环保、监察、国土等部门配合,连续5年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打响全国“禁白”第一“枪”

  1999年,香格里拉作出禁止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开创了中国大陆“禁白”之先河。当香格里拉在“禁白”的道路上成功走过了十年后,全国才吹响了中国“禁白”号角。如今,香格里拉境内无一家塑料制品厂;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使用上了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布袋、菜篮子,香格里拉也被省内外许多城市作为“禁白”的成功范例。基本消除白色污染后的香格里拉正不断向着生态城市迈进。

  迪庆是“三江并流”的核心区,对长江、澜沧江中下游的环境安全起着“门户”作用,为巩固香格里拉“禁白”成果,2003年,迪庆州环保局在《中甸县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基础上,草拟出《迪庆藏族自治州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经过四次修改后,这项规范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的《办法》已经报至州发改委,正在争取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迪庆州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谈到新《办法》时透露,目前制定的《办法》与《中甸县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相比,在“禁白”的区域上有所扩大,今后,无论城市还是乡镇都将禁止使用塑料袋,同时在“禁白”的举措上更加严格,这必将对促进全州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开展“长防”、“长治”工作 生态建设成果丰硕

  自1998年天然林禁伐以来,我州经历了由木材生产为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以天然林禁伐为契机,积极开展“长防”、“长治”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治理泥石流等工程,有效保护了长江、澜沧江上游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奠定了基础。1984年以来,全州共申报建立了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碧塔海、纳帕海、哈巴雪山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000年云南省申报“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成功,所处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的部分特定地理区域被划为“三江并流保护区”;2004年碧塔海和纳帕海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5年建立了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此后,还创建了保护与开发、生态旅游与科普宣传、保护区与社区共管的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成立了民间野生动植物组织,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建立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珍稀树种繁育基地。我州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保护区面积达320081公顷,约站国土总面积的13.4%。

  我州全面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国土整治、防污治污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取得较大进展。(记者 阿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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