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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不给学生减负 校长将被免职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成立了“云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派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一支由102人组成的特派监察员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被举报后经查实的,将按照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解除校长职务、解聘相关教师。 聘请特派监察员102名 据悉,成立的“云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担任组长。同时,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也将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领导小组聘请了102名特派督察员,将实行交叉监察。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把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列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工作先进县”评选的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规定解除校长职务 中小学校违法规定被举报后经查实的,将按照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解除校长职务、解聘相关教师。省一级高(完)中被举报后经查实的,按《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管理规定(试行)》,对学校给予通报警示、限期整改,直至取消一级高(完)中资格的处理。 违反《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四项制度”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取消地区教育工作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温情提醒 对于学校及教师是否真正贯彻执行“减负”工作,广大学生和家长都可以监督、举报。 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5141213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举报电话:0871-5141479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举报电话:0871-5102717(来源: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