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生3月1日起开始“减负” 中小学每学期只考两次试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1-20 0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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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学生减负 校长将被免职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成立了“云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派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一支由102人组成的特派监察员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被举报后经查实的,将按照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解除校长职务、解聘相关教师。

聘请特派监察员102名

据悉,成立的“云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担任组长。同时,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也将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领导小组聘请了102名特派督察员,将实行交叉监察。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把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列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工作先进县”评选的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规定解除校长职务

中小学校违法规定被举报后经查实的,将按照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解除校长职务、解聘相关教师。省一级高(完)中被举报后经查实的,按《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管理规定(试行)》,对学校给予通报警示、限期整改,直至取消一级高(完)中资格的处理。

违反《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四项制度”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取消地区教育工作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温情提醒

对于学校及教师是否真正贯彻执行“减负”工作,广大学生和家长都可以监督、举报。

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5141213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举报电话:0871-5141479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举报电话:0871-5102717(来源: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