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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33名城乡困难群众1月21日前可领到补贴 日前,记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州民政局和州财政局于16日向我州三县一区紧急下拨资金1114.12万元,用于发放全州88833名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在1月21日前领到补贴。 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可享受此次生活补贴,以各县2008年11月份上报的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的保障人数为依据,其中享受城市低保补贴的有8704人,享受五保对象补贴的有3353人,享受农村低保补贴的有75000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1771人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5人。具体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老党员每人180元。 据介绍,我州已将一次性生活补贴下达到各县(区),享受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的群众的补助通过银行卡发放,边远地区群众的生活补助由各地民政助理员以现金形式发放。 为做好发放工作,州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滞留、缓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认真审核发放范围、发放对象,规范发放资金程序,切实做到补贴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记者 王劲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