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全面实行工会经费地税代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2 17:48:45

  3月26日,我州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正式启动,今后全州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这是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打破传统模式,创新收缴机制,实现工会经费收缴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权维稳、扶贫济困和服务职工的重要资金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都必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但是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特别是建会筹备金、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成为制约工会发展的主要“瓶颈”。现在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能从源头上使工会收缴经社会化、法制化变革的重要决策。

  据了解,我州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应依法缴纳工会经费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由地税部门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从年初至目前,我州各级工会和地税机关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到目前完成了代收工作的售息采集、规范建档等前期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代收工作,我州地税部门在征收大厅专门建立了工会经费代收信息服务窗口。(记者 李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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