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紧急通知 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27 17:04:08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力做好路面管控工作,切实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措施,坚决整顿客运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追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通知说,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给各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仅2009年一季度,全省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52起,造成503人死亡、1558人受伤,特别是近两个月发生了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接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反映出云南省部分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不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管控,严密防范,扎实有效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强化整体联动和上下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对高速(高等级)、重点公路要口、要点、要段的巡逻密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抢超强会等重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深入研究和分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施工作业路段、公路沿线人员密集路段的综合整治,对不具备机动车辆通行条件的路段,严禁车辆通行,确保行车安全。要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监管、养护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严把设计、施工关。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道路巡查工作,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严厉查处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严防漏管失查;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的主力军作用,统一整合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的力量,延伸农村道路管控范围,突出管控重点,最大限度减少失管失控面;大力推广丘北经验,着力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切实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和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对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坚决整改;对违规营运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后果严重的取消其营运资格;对挂靠营运客车的运输证、线路牌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清理,加强对挂靠客运驾驶人的资质和营运质量检查,决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从事客货运输。要针对重点群体、事故多发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遵章守纪”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和执法环境,使遵章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制度。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