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根据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县地税局恢复稽查局机构设置。此前2004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州地税局机关一级稽查机构的通知,香格里拉县地税局稽查局撤并至州地税局。 香格里拉县地税局稽查局是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业务;对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协同立法、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解决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问题;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处罚听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组织税收违法案件中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的协查;参与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参与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办理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香格里拉县地税局稽查局办公地点设在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22号县地税局办公楼4楼,联系电话0887-8896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