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共维权 消费满意在香格里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10:09:25

—— 香格里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生活工作、出差旅游、投资创业在云南的人们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努力创造平安云南、和谐云南、幸福云南,由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牵头,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部门参与组织开展了“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根据省局、省消协、州局、州消协的工作要求,香格里拉县工商局高度重视“消费满意在云南”工作,及时成立了“消费满意在云南”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香格里拉县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消费满意在云南”维权服务体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牵头,开展了“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围绕“消费满意在云南”目标,以“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经营者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工商履职尽责,监管到位”精神为指导,在“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

召开了“消费满意在云南”座谈会。2013年1月29日,县工商局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代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新闻媒介代表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县工商局领导对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的重要性作了介绍,并围绕香格里拉县实际如何开展好“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政府领导对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围绕“香格里拉”品牌做好“消费维权”这篇大文章,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藏区稳定和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承诺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新闻界代表也从舆论监督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2013年2月,县工商局与州工商局等州、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坛城广场举行了“消费满意在云南·迪庆香格里拉”启动仪式。活动中州工商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企业代表等先后在现场会上发表讲话。活动中发放齐心协力共维权,“消费满意在云南”倡议书300余份。

县工商局今年继续开展了“学雷锋消费维权岗”活动。到目前,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40件,成功处理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其中成功处理商品房纠纷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为树立良好的“香格里拉”旅游品牌,县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游客服务,赢得了游客的赞誉,曲靖游客送来了一面锦旗。

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结合香格里拉县实际,今年3月份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县工商局深入上江乡、金江镇、虎跳峡镇、三坝乡开展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活动中围绕“消费满意在云南”及2013年3·15年主题,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并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向消费者介绍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方法及维权知识,活动中散发宣传材料30000余份,悬挂、张贴布标及标语48条幅;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达1000余人次;活动还邀请移动、联通、电信等消费维权服务站单位参加了3·15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根据省局、州局工作安排、县局成立了“消费满意示范店”领导小组,根据省局《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认定管理办法》,县局制定了《县级流通领域“消费满意示范店”认定管理办法》。结合香格里拉县实际,创建了县级“消费满意示范店”2户,推荐州局认定为州级“消费满意示范店”2户。

积极开展“五进”工作。今年继续开展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工作,全年全局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20个。为消费者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创造了条件。

县工商局制定了12315机构工作职责、12315机构工作限时办结制、12315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为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提供了制度保证。

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化妆品市场及美容美发店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6月至今县工商局对化妆品市场及美容美发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经营户100多户,对存在问题的59户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金额40多万元,罚没款16.61万多元。

扎实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为主,以副食品、奶制品、酒类、饮料为主要内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1月份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402人次,车辆347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34户次,检查集贸市场10个次,没收过期食品810.6公斤,过期牛奶5.8公斤。立案查处食品案件55件,罚没收入2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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