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中院发放执行案款761万元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9 08:56:28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施学群) 5月17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攻坚“迅雷行动”案款发放大会,共发放执行案款761万元,涉及案件3件,现场共有7名案件当事人领到执行案款。

获得执行款的申请代理人云南恩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云南大学法学讲师张朝虎说:“这个案件被告人欠我的当事人2100多万元,提起诉讼后,由迪庆中院受理立案,这个案件从审判开始就很顺利,到执行阶段遇到了阻碍,但经过执行局工作人员快速、认真办理,今年2月,我们就拿到第一期执行款300多万元,这次又拿到300万元。我感觉迪庆法院的执行速度快、执行力度大,我们非常感谢迪庆州法院办案人员和执行局工作人员,他们全力以赴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相信随着‘迅雷行动’的实施,我们还能很快拿到未执行完的余款。”

据迪庆中院执行局胡士光介绍,此次发放执行案款,是落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行动;是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4至6月开展大规模执行攻坚“迅雷行动”部署要求,落实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迅雷行动”实施方案的积极行动;也是法院信守承诺,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行动。

据了解,下一步,我州两级法院执行局将通过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确保完成省、州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责任状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做好坚持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加大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工作和执行信息化运用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行为规范,着力转变执行作风等工作,以确保实现2016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除因法定事由外,全部依法执行完毕;2017年新收的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在6个月法定期限内依规范执行到位;立案后一个月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的案件和立案后一年未结案全部督促核查到位的工作目标,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效果,提升执行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