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7 08:27:38

香格里拉网讯 (实习记者 李玉芳 通讯员 余丰龙)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7月上旬进驻我州,开展为期1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为贯彻落实好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我州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4月6日,州政府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暨迎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环境督察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设立4个工作组。要求从提高认识、台账准备和提前做好后勤保障等方面,安排部署好迎接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以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争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开展自查整改。从4月7日起,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第一批)》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梳理存在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及时总结,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每周按时向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台账。

开展督查,摸底排查环境问题。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对整改工作情况现场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6月13日至22日,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州委督查室,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督察全州各县(市)区、州级各部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召开督察反馈会,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同时,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下旬,制订了《2017年迪庆州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全州结合“双随机”“网格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强全州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据悉,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督查重点包括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等。

责任编辑:王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