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谱就平安和谐曲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8 09:18:36

迪庆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教育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

近年来,迪庆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防严打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纷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头戏”,不断深入推进“平安迪庆”建设,在迪庆高原奏响“平安和谐”曲。

执法为民奏和弦

今年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也是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60周年的年份。回顾一甲子的历史,迪庆州两级法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建设平安迪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依法治州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审判执行新发展

迪庆中院成立以来,经历了迪庆中院与中甸县法院合署办公、分开办公、再次合署办公的过程。1965年,迪庆中院设立审判庭,“文革”期间法院停止审判工作。到1973年后,相继恢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建制、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等。

1987年迪庆州开始行政审判工作。1989年三县基层法院相继成立执行机构。1990年起全州法院先后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并处理来信来访,依法办理各类再审案件和立案工作。

1996年起,全州法院先后开展声势浩大的执行大会战。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惩赖”行动,执行威慑机制成效显著,但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

2000年以来,全州法院围绕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2006年至2011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等案件5786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43件,巡回审判率每年基本保持在40%左右,执结执行案件1679件,执行标的26925.8万元。通过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救助机制,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1.97万元。

2016年,迪庆中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州法院建立执行网络查控专用查控室,全部开通使用“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并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和方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0余人次,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五年,全州法院全力推进“五个司法”,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配备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依法缓、减、免诉讼费812156.2元,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5000元。

香格里拉市法院院长李学全说:“边远山区的老百姓打官司成本高,从立案、开庭到领取法律文书往往多次往返于大山之间,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市人民法院结合藏区群众居住的实际,以远程诉讼服务终端为载体,在各乡镇逐步建设诉讼服务站,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多办事’。”

“老百姓在哪里,我们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这几年我们加大服务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草原上、雪山脚下,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作为雪域高原上的法官,我们应秉承‘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把每一件案子办好。”干警谢林说道。

援藏工作助推事业发展

2010年11月,全省法院援藏工作座谈会在迪庆召开,确定全省法院援助迪庆两级法院工作方案,建立援助藏区法院工作长效机制,全州两级法院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最佳时期。2011年,援藏工作正式启动,受援资金530万元,推动人才援助、物资援助、法官干警教育培训等工作取得实效。五年来,省高院在迪庆召开三次援藏工作会议。省高院和各对口支援中院共援助迪庆两级人民法院2161万元,立足藏区实际,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迪庆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藏区法院队伍建设“升级版”。在资金援助上,未来三年各援藏法院将计划为迪庆两级法院提供1500余万元的资金援助。

打造高效便捷诉讼平台

在2017年的迪庆“两会”上,袁学红作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省高院把迪庆中院确定为民族特色诉讼服务升级改造示范法院。迪庆中院以“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为建设目标,结合地方民族特色,实行一体化建设,在迪庆中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在基层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分中心”,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在重点乡镇建立“诉讼服务点”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60年来,全州法院顺应改革开放的春风,历经多次改革,队伍规模由小到大,执行能力由弱到强,诉讼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靠双脚行走办案到信息化统一指挥办案,靠人力追踪被执行人到实行一体化建设,在迪庆中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无房无经费保障到有经费保障和综合办公大楼的建成。目前,全州有政法编制干警189人、工勤编制干警18人、入额法官67人。法官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尽心履职,积极创先争优,涌现出一批批优秀人才。2006年至2016年,全州法院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省级23个、州级11个、县级7个;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4人、省级26人、州级23人、县级17人。

责任在肩护正义

1956年2月,迪庆州及各县陆续成立人民检察院。61年来,经过几代检察人的艰苦创业,迪庆检察职能机构实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一代又一代的检察机关工作者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社会维稳、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工作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机构建设

1956年,迪庆州及各县陆续成立人民检察院。“文革”时期州、县检察机构被撤销。1979年,州两级检察机关正式挂牌办公,并设立检察委员会,依法有序开展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社会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工作等检察业务工作。

2007年,州检察院设有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处等14个机构。到2017年,共设立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民事行政检察处、信息技术处、公诉处等20个机构,检察院机构不断完善。

近5年来,州检察院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全州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两房”建设全部投入使用,视频会议及远程审讯系统、网络信任体系及网上办公、办案和执法业绩档案等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固定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检务保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98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禁毒斗争、除“六害”斗争和“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

2012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成功举办四省毗邻藏区检察院联席会议,并建立滇藏川青毗邻地区检察协助机制;落实扶贫措施,先后为扶贫挂钩点解决扶贫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国家司法救助58人,发放救助金37.78万元,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阳光司法的温暖。

近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75人,依法提起公诉2074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110件。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州检察院全面实施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挂职锻炼等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近五年来,全州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112次、廉政谈话123人次,违纪处分4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10人,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检察人员22人,65名检察人员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挂职锻炼,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题教育、学习和培训657人次。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州61名检察人员经选拔成为入额检察官。全州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总人数从1986年的109人增加至2017年上半年的18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55人,大专学历7人。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997年4月,州检察院和三县检察院相继获得“平安单位”称号。2006年至2009年,全州两级检察院连续四年被评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2016年,州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州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五年来,香格里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维西县、德钦县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州检察院、德钦县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州检察机关被评为文明行业。

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

全州检察机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整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乡村治理;着力惩治和预防腐败,持续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扶贫开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增强预防实效。积极推进法治迪庆、平安迪庆建设。

责任编辑:实习生 杜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