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7 14:05:22

推出惠民措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一直以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公积金惠民政策,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2002年,全州建立公积金制度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仅为4214人,归集总额为2593.20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81户,发放贷款金额818万元。到2016年12月底,全州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36890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66亿元,提取5.29亿元,向14150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7.26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近年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地方住房市场发展形势,先继出台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限额、延长贷款时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放宽提取政策等惠民措施,全面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全面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提高到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同时简化办理手续,降低个贷发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降低购、建房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最低为房款的20%。贷款办理过程中取消贷款保险、合同工本费等,实现中心贷款零收费。结合我州实际,拓宽提取及使用范围,制定实施《迪庆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迪庆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实施细则》《迪庆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实施细则》,允许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和装修房屋、新建房屋等。延长贷款偿还期限,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20年。加大与房地产企业楼盘按揭贷款合作力度。与子元房地产公司、诚远房地产公司、伟松房地产公司、天锐房地产公司签订职工买房按揭贷款协议,进一步满足无抵押物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资金需求。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四部门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控制在12%以内。

这些惠民政策,把实惠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里。市民张合梅激动地说:“我和老公几年前就买了一套庭院房,由于手里没有闲钱,一直没装修。后来听说住房公积金那里可以贷款装修,我俩就去咨询,没想到真有这回事。现在房子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等年后就把父母和孩子从老家接过来与我们同住。”

市民到中心排队等候办理贷款。

市民到中心咨询贷款业务。

扩大宣传覆盖面 更好服务民生

多年来,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开通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推送、门户网站等服务渠道,将信息快速、方便、准确地传递给缴存单位和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保障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促进全州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安居才能乐业。现在,每天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都很多,在这个小小的办公场所里,不仅可以看到年轻人奋斗拼搏的身影,更体会得到一户户家庭对团聚、安居的渴望。

“十三五”时期是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该中心正致力于满足职工自住和改善住房的消费需求,认真贯彻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满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作出更大的努力。(王沙沙)

香巴拉小镇一幢居民楼近景。

 

责任编辑:实习生 杜海燕